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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讨新时代招标投标工作的新使命

2018-08-21

党的十九大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启党和国家事业新征程、具有重大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招标采购行业在新时代融入改革大局、加快自我发展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媒体的新闻宣传主力军和舆论引导主阵地作用,引导行业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招标采购管理》杂志从本期开始将开设“学习

招标投标的真谛

2018-08-21

自2000年1月1日《招标投标法》正式实施以来,招标投标市场已在我国工程建设各个领域由最初的探索、初步建立过渡到不断完善、发展阶段,开放统一、透明高效的招标投标制度已基本形成。然而,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由于业界过度强调招标投标的程序性,导致不少招标人逐渐忽视了招标投标的真谛,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公平、公正,从而偏离了招标投标的真实目的。

全面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影响 分析与应对措施

2018-08-17

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修订案,删去了《招标投标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有关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规定。国家对法律制度的修订,是党的十九大后适应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需要。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取消这一事件将对行业产生哪些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应如何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化挑战为机遇?本期我们邀请到一家律所和两家企业的作者和专家,为读者进行

招标代理资格认定取消业界机构未来何去何从

2018-08-17

2017年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简称“86号令”)发布,围绕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取消,对《招标投标法》进行了三处修改。12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市〔2017〕77号)(简称“

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意义、影响及政策建议

2018-08-17

2017年末,国家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被取消。12月2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发布,围绕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的取消,对《招标投标法》进行了三处修改。12月28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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