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规范标准体系 引领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2024-11-23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18年第6期6月14日,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在京举办《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和《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试行)》行业发布会。会后,部分参会代表从各自的角度分享了他们对三个文件的评价和感想。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副会长石国虎
三个文件正式发布了,但给谁用、怎么用是关键,这一点首先必须要弄清楚。
《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适用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入围了《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16号令)规定的必须招标工程范围,但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未达到16号令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的项目的采购;二是适用于国企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质增效而进行的采购,同时也适用于民营企业所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的采购;三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二次招标失败后依法不再招标的工程、货物和服务,可采用《规范》中的非招标方式采购。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适用情形也有三类:一是《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涉及的项目《指南》都适用;二是既适用于政府方,也适用于采购代理机构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地选择社会资本方;三是也适用于社会资本方用于了解熟悉PPP项目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试行)》有两类适用主体:一个是政府方;另一个是PPP项目社会资本方。对于PPP项目实施机构来说,在使用时要做好两点:即在编制好《示范文本》的协议书、通用条款之外,每个行业要单独编制行业专用条款,每个项目还要结合项目具体情形编制项目专用条款。
北京京城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经理唐晓红
PPP模式在国内推出已有几年的时间,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一直存在着很多困惑,例如法律体系的适用、两阶段招标的适用、竞争变量的设定、评审标准的设定等。目前,PPP领域国家有关立法还在进行中,尚无关于社会资本方遴选的明确规定,中招协应广大会员的要求,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上位法规定,结合行业实践,组织编制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可谓是一场及时雨。
《工作指南》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的适用法律、程序、采购文件的编写、谈判及合同签署等均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解读,并给出了常用的格式文件、样例等,便于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站在企业和使用者的角度,我们认为《工作指南》对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的实操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是一本非常实用的工具书。
湖南国联招标有限公司 总经理曹石林
《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作为行业推荐性自律服务规范由中招协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招标代理行业的一件大事。长期以来,一些项目的采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依法不招标的情形,现有法律也并未能穷尽其管理。采购人出于自身管理的需要,往往只能通过自行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来予以规范,但这些内部制度五花八门,很多既不够科学规范,也缺乏权威性;代理机构如果参照其他法律,又常会受这些法律本身的限制性约束。《规范》的发布,及时回应了业界的关切与需求,是中招协为行业和会员提供的一份实实在在的服务,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规范其采购行为提供了重要的标准和依据。《规范》以行业目前的主流操作模式规范非招标方式行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对于进一步规范非招标采购方式以及《招标投标法》的全面修订都有着重大意义。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是国内首个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指南,对从事PPP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咨询机构,实践指导作用很大。其发布,一方面有利于规范PPP项目采购工作的实施,解决现有PPP项目采购中的突出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导行业加快转型升级,助力政府完善制度建设。
上海百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副总工程师张志军
《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三个行业文件的发布,是中招协推进行业自律建设,促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的重要举措,也是我国招标采购行业规范和制度建设过程中的又一里程碑事件。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非工程类项目采购一直缺乏相应的法律制度规范。实践中,很多国有企业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实施采购。但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性原辅材料和相关服务的采购,在项目特点和采购需求方面有一定的特殊性,导致很多项目难以直接套用《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采购。限于当时立法条件的制约和《政府采购法》自身存在的一些瑕疵,使得其法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对于企业采购而言有些“水土不服”,无法完全满足企业采购的现实需要。本次发布的《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作为行业推荐性自律服务规范,及时弥补了法律规范层面的这一空缺。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推动下, PPP模式在各地迅速推开,很多招标代理机构纷纷加入到PPP项目咨询行业之列。但由于相关从业人员对PPP项目的特点和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不一,从业水平参差不齐,给PPP模式的健康可持续运行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的出台,厘清了PPP项目咨询实践中的诸多疑难问题,为咨询机构开展PPP项目咨询提供了工作指南和基础规范。可以预见的是,上述两份文件将在引领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导咨询机构合理分配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履约风险、公平设置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保障PPP项目规范操作等方面,发挥重要的实践指导作用,也将成为中招协指导代理机构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技术指南。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部技术总监徐晔
《非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等三个文件的颁布,是中招协深度参与招标采购行业标准制订的重要举措,是行业协会逐步规范招标采购代理行为的重要步骤。三个文件的颁布正逢其时,为非招标采购代理行为和PPP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实践指导。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原有的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的资质管理逐步取消,行业协会在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近年来,中招协紧跟时代步伐,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出了一系列行业标准,正是对党中央、国务院改革举措的有力支撑,也是做好会员服务的务实之举。
我们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将积极学习相关文件,在代理业务中有意识地贯彻实施,积极支持和配合协会的工作,把相关文件执行落到实处,为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王峥
多年来,企业在实践中遇到非招标方式采购时,只能参照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执行,不但存在诸多冲突的情况,还从本质上限制了诸多非财政性资金招标项目的操作便捷性,甚至给招标人带来了很多困惑和无奈。此次《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的发布,业界可谓期盼已久、众望所归,使得行业多年来针对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以外的方式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时难以把控、无据可依的情况有了根本性的改观,让类似项目的招标工作在实践中有了指明灯,并大大提升了招标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本次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遴选工作指南》和《政府和社会资本(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版(试行)》,对代理机构参与PPP项目给出了很强、很实的专业指导。企业原本对PPP项目的接触较少,能力和经验都有所欠缺,《工作指南》和《示范文本》的发布,帮助企业明确了整体思路和主要操作流程,有利于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升服务的专业性。
最后,我们要向为广大会员及时提供精准优质服务的中招协,以及参与编制三个文件、无私分享经验的相关单位和专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深深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