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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行业自律规范提升招标代理价值 ——《招标采购代理规范》正式发布

2024-11-27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16年第1期

作者: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副会长,《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编制委员会副主任,李小林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编制的《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简称《规范》)已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发布,1月13日举行了行业发布会,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现扼要介绍如下情况。

一、目的意义

1.推进行业自律规范,适应政府转变职能需要。《规范》是招标投标行业第一个自律标准,开启了行业制定发布自律标准的先河。这为创新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的理念,转变和规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方式,减少和消除招标投标实操层面上政府多部门、多环节条块分割的行政监管规定及前置审批事项,并充分发挥招标投标行业自律统一标准和市场主体自律约束规范作用,产生广泛的示范和引导效应。

2.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核心价值。主体交易权利责任和交易程序需要依据法律政策调整,交易产品成果优劣需要依据技术标准评价检验。以往重视前者,忽视后者。为此,《规范》是第一个评价检验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成果的推荐性标准,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确立一个价值标准和发展方向,以此可以指导和推动招标代理机构转型升级,有效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能力水平、服务效率和核心价值,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和集约化发展。

3.满足招标采购人分类区分、科学评价及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成果的需求标准。据此,有望可以改变以往招标代理服务只有法律流程正确与错误之别,没有工作范围边际和工作难易之分,也没有服务水平高低和成果优劣之分的局面。

4.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利用放开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用的契机,促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从关系竞争或“摇号抽签”选择转向依靠专业能力信用公平竞争,优质优价,优胜劣汰,健康发展。

二、编制概况

1.《规范》根据《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章,结合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求以及总结招标采购代理服务30多年实践经验编制而成,凝聚了全行业的集体智慧。

《规范》经过了多年的酝酿准备,于2014年底开始正式启动编写工作。中招协组织成立了编制委员会,由现任会长任珑担任主任,共有19个编委会成员单位参加了编制工作,设立了四个专业编制工作组,有42人参与了编审工作。《规范》经过编委会和行业专家多次研究论证,并广泛吸收了行业相关各方主体的意见及建议。

2.《规范》涵盖了工程及其货物与服务招标、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政府采购、企业集中采购等四大类招标采购全过程各阶段的代理服务,包括通则、三个分则和两个特殊分则。通则是上述四大类项目招标采购的共性要求;分则分别是工程、货物和服务三类项目招标采购的个性要求,特殊分则包括基础设施与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类项目招标和企业集中采购组织方式。《规范》共计8.5万字。

三、性质用途

1.性质。《规范》是招标投标行业第一个自律推荐性标准,也是第一个指导实施和评价检验招标采购服务的专业化、系统化标准。本规范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程、货物、服务的招标和非招标方式的采购(交易)代理服务。其中,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代理服务,另行制定本规范续册。

《规范》目前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实践中难以避免会与行业以及地方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生矛盾,市场主体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项目需求及其他因素,自主约定使用《规范》,或者只能执行有关行政规定。因为《规范》代表了现代市场体系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行业共同的价值需求标准和发展方向,故必将有力推动和吸引行业主体自主自律响应,并由此逐步产生广泛的影响力和持久的引导力。一方面,随着国家加大清理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力度和行业大力推广实施《规范》,两方面都会影响和促进地方及行业部门逐步修改和取消那些违法违规、过多干预及分割市场的规定,并由行业自律组织逐步制定实施统一的招标投标操作标准;另一方面,又会给市场主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主张权利和明确责任提供了一个依据。《规范》经过实践试用并进一步完善后,将申请列入国家标准,提高实施推动力和执行约束力。

2.适用。本规范适用依法设立的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中介机构以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提供的招标采购服务工作,也适用招标人自行设立专职部门的招标采购服务工作。《规范》用于指导实施和衡量评价招标采购与非招标采购服务工作。

四、作用途径

1.引导招标采购服务水平竞争和客观科学评价

《规范》分别客观反映了招标采购人对项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不同委托服务与授权范围、不同专业深度、不同复杂程度,包括常规、增值、额外等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个性化需求。

《规范》以平均先进水平原则编制,据此可以有效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真正围绕服务工作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质量水平、效率及其核心价值的公平竞争;同时,可以引导招标人据此客观、科学分析评价和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主体及服务成果。在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放开竞争的基础上,可以逐步引导市场代理服务费用客观区别和合理体现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质量、水平和效率的差异化程度。真正反映优质优价和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则。

可见,《规范》的推广实施,对于从事简单程序服务的小型招标代理机构将会产生一定的冲击影响,并对扭转和遏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摇号子、搬本子、盖印子、无专业、无边界、有流程、无标准、零收费”的粗放式无价值服务和恶性竞争现象产生有力的约束和影响作用。

2.引导市场主体双方规范招标采购代理行为

(1)引导招标采购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提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需求的内容和实现方式;科学评价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成果的质量、专业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招标采购项目特点需要,在委托代理服务合同中合理界定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标准,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工作职责权限及工作界面,以减少扯皮推诿现象。

(2)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本企业特点和管理需要制定细化实施本规范的企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规程。通过制定工作规程可以为有效实施《规范》,梳理招标代理服务程序,对接企业内外相关制度规定,确立企业岗位职责分工权限和协调配合职责,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规范操作行为,改变不良操作习惯。

3.促进招标采购代理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企业围绕项目业主的价值需求,选择以下途径实现转型升级,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核心价值:

●以项目招标采购环节为核心,纵向延伸拓展项目管理上下游管理环节。例如,配合策划项目管理方案,配合管理合同履行等,完善服务项目的系统性。

●以项目招标采购专业为基础,横向结合工程建设监理、造价、合同管理等,完善服务项目的专业深度。

●以工程、货物、服务招标采购为基础,延伸拓展PPP项目(特许经营权项目)融资等招标服务,以及广泛运用电子招标形式。

●逐步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专业、服务精细、服务水平、服务效率和服务价值。

●推动招标采购职业人员提升相应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水平、强化职业责任,承担相应职业责任,建立招标采购项目经理签字负责制。

4.行业组织自律实施

《规范》是招标投标行业组织自律实施、指导、评价和监督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以及招标采购从业人员依法、诚信和规范提供招标采购服务的主要标准。为此,中招协要求行业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机构和相关单位及其招标采购从业人员应当率先积极响应和认真实施《规范》。

中招协将通过《规范》的宣传、培训、重点实施、示范推广、成果交流总结等活动,并结合行业诚信自律体系建设,以及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企业及其招标采购从业人员的能力信用评价,推广实施《规范》。协会各会员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和实践需要,率先积极响应实施和自律遵守《规范》。同时,也希望有关主体将实施《规范》中取得的成果和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协会秘书处,以利进一步修正、充实和完善《规范》。

我们深信实施《规范》,必将有力推进招标投标行业和市场主体自律规范,有效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能力和价值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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