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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十招标采购发展论坛主题发言

2024-05-06 来源:2015年第8期






依托电子商务平台  全面提升采购管理规范化水平

陈灵欣

国家电网公司物资部副主任

国家电网公司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全面提升采购管理的重要抓手,从2010年开始,逐步建成了以电子商务平台(ECP)和企业资源管理系统(ERP)为核心,包含一级主数据管理平台、辅助决策信息系统为支撑的集团物资集约化信息系统,全面提升了集团物资管理效率效益,实现了物资供应链管理信息全流程贯通、各类采购方式全覆盖、电子化招标采购功能全覆盖、全面统一的招标采购标准体系、供应商的统一注册和协同、全方位的电子监督,以及合同管理标准化、自动化、可视化和高效化,并应用先进信息技术构建系统安全体系。

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采用B2B的应用模式,已在公司总部、27家省公司、24家直属单位全部推广应用。2014年通过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试点检测。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控范围100%,荣获国资委“采购管理提升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依托电子商务平台,公司实现了效率提升、效能提升和效益提升。

下一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围绕“互联、物联、智能”的供应链发展趋势,开展四方面的规划建设:一是运用现代先进信息技术,研究面向未来业务发展趋势的B2B电商架构,持续提升业务发展;二是开展物资供应链大数据分析应用,打造动态数据供应链,构建数字化采购管理,提升采购管理智慧决策能力;三是从电子采购的单向模式向多方共存的生态圈模式转变,从电子商务平台向资源整合、开放式服务平台演进;四是贯彻国家“互联网+招标采购”战略,积极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互联网+”形势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平台建设

何滨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信息处处长 

几年来,在国管局党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主管部门的支持下,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在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理念领先。采购中心早在2008年就在国内政府机关中率先全部采用先进的开源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和编程软件,以最低的投入完全实现了软件正版化,摆脱了对国外商业软件的依赖,软件采购成本减少1400万元左右。2014年,全面应用互联网和云计算,将系统移植到互联网公有云平台,同时使用私有云实现异地容灾备份,提高了网站效率和可靠性,降低了运行成本。

二是模式创新。2010年12月,中财办秘书组对我中心的制度创新和信息化工作进行高度评价,“从技术上强化了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管理、执行和监督,创新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及信息化运行机制,全国性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采购中心信息化开发运维的创新模式,也受到中国工程院倪光南院士等权威专家的肯定。

三是成效明显。电子招投标系统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了模板化编标、无纸化投标、规范化评标。在采购中心收到采购人委托后,由经办人从系统中根据项目类型选择相应的模板文件,即可自动生成采购文件,提高了工作效率,减少重复劳动,规范编标工作;供应商从网上下载电子标书后,可通过在线填写相关内容,使用电子签名加密上传,降低成本,减少失误;评审专家通过电子评标系统,实现了打分校验和自动汇总,提高了评标效率,减少了计算错误,同时规范了专家行为。

 

 应用大数据分析   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

 丁贵桥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局长

大数据技术为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带来新的契机。2013年颁布实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以来,招投标的各类信息得以通过电子化的方式传递、储存和处理。对电子招投标产生的海量信息,运用数据仓库、联机分析处理、数据挖掘和云计算等大数据技术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和加工,并将处理结果应用于市场监管之中成为可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和机构,可利用政策优势、信息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交换和数据共享机制,通过与第三方专业化交易平台对接,建立跨行业、跨平台的互联互通和统一监管机制,形成招投标市场监管的全省乃至全国一网,将招投标的各类信息充分共享和充分利用,扩展监管范围,加大监管深度,提高监管精细度,从而有效突破当前工作瓶颈,切实提升招投标市场监管效果。

应用大数据分析加强招投标市场监管的主要措施有五点:一是检查分析招标文件。如,工程规模与投资企业级别的关系;业绩要求与区域的关系;工程规模与保证金比例关系;技术指标与特定企业的关系;投标企业附加条件与区域的关系等;二是加强围标串标行为查处。如,相似度分析、相关度分析、竞争度分析、紧密度分析、信息流分析、资金流分析等;三是加强投标人业绩认定;四是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监督与管理;五是加强投标人信用信息应用。

目前,统一数据标准,完善指标体系,培养复合型人才,是应用大数据分析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推动三大平台建设   支持第三方平台发展

何海滨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法规处副处长 

2013年以来,我省积极部署三大平台分离改造和创新工作,目前,全省已有几十个市、县(区)按照三大平台分离原则建设了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交易平台逐步普及;公共服务平台基础良好;行政监督平台初具雏形。

我省一批软件企业致力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研发,技术成熟先进,为推广电子招标投标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政府与软件开发企业之间互动良好,促成一批第三方交易平台在我省落地。我省IT企业研发的一款第三方平台,采用云计算架构,存储和服务可以依据需要扩展延伸,支持跨行业整合招投标业务,在实际应用中创造了“全市场监管、全流程在线、全过程开放、全智能操作、全行业受益”的“五全”建设运营模式。下一步,我省将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的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优化现有的各交易中心建设的平台,积极引入招标代理机构、软件开发企业等第三方主体建设运营的平台,逐步实现交易平台的市场化、多元化格局。

未来,我省将本着不争议、不质疑、不设门槛的原则,积极推动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和模式创新,使招标投标“互联网+监管”模式在我省得到较大范围的推广:一是开展省级创新示范工作;二是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三是创造第三方平台成长环境。

 

 “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应用与展望

 樊群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在交易平台与“互联网+”的融合中,广州顺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创设了具有广州特点的“互联网+”交易平台:一是建立了“云+网+端”的新的基础设施;二是自行研发了政府采购的全电子化流程系统;三是积极开展跨界合作和信息化平台建设;四是正在按照“互联网+”的思维构建信用体系;五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实行了远程异地评标。

“互联网+”的时代,数据不能是碎片化的,信息也不应成为孤岛。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的体制、运行模式、数据整合、信息共享进行检讨,要从不同的角度加强机构、人员、信息和场地的整合,对业务流程和监管模式做相应改变:一是建立区域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二是加大信息数据资源的挖掘利用;三是大力创新公共资源交易方式;四是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专业作用。

我们认为,作为服务实体经济前沿阵地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只有站在“互联网+”的风口上,才能乘势而上。特别是当前,在面对公共资源交易体制尚在探索的背景下,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当顺势而为,积极尝试运用“互联网+”进行技术和交易时代创新,寻找中国公共资源交易发展的新模式。

 

公共资源配置应用互联网+交易+监管探索的体验

 张洪安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针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的问题,昆明市从体制机制改革和科学技术应用入手,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在体制上,按照项目决策、执行、交易、监督分离的行政管理规律,成立统一的综合监督管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办,履行交易的综合监督管理。在机制上,整合了各类交易市场。在技术上,顺应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发展潮流,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其技术规范,2012年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建设了覆盖全市行政辖区的昆明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系统从2013年11月建成运行,全面实现了从项目报建登记到交易结果公布的全流程、覆盖全市行政辖区内的全范围、涵盖公共资源全领域的电子化交易,创新了“互联网+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监管”的崭新模式。

系统从开始运行至今,登记注册了11338 家用户的信息,记录了259 例违规违法及不诚信行为,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访问量达到150 万人次。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安全、顺畅,得到了参与各方主体的好评和肯定,实现了政府和各方主体多赢的局面。2014 年8 月,国家发改委批准昆明市作为全国电子化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城市。

 

 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双轮驱动   全速推进招投标电子化进程

申新亚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深圳,作为首个国家电子招标投标创新试点城市,融合“云计算、大数据、标准化”,积极推动电子招投标创新,努力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

在试点工作中,我们以《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为基础,改造了交易平台,建设了公共服务平台,健全了行政监督平台,实现三个平台的分离,全面支持深圳招投标制度创新,满足评定分离、异地评标、开放式评标等特殊要求。建设了深圳电子招标投标云平台;构建了聚智数据树;打造了智慧云链,实现全流程动态监控;提供了随身微助手,实现跨平台的智能应用。目前,深圳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中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比例达到99.6%,实现在线监督的比例达到99%以上。

深圳试点工作从2014年7月开始至2015年7月,电子化交易覆盖面100%,完成项目2616项,网上投标次数超过12万次。此外,在电子监管方面,基本实现了招标投标全过程实时在线监管。

今后,深圳将继续深化电子招标应用:一是深化招投标制度改革;二是实现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三是持续完善电子招投标平台;四是加强引导扶持,深入探索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模式;五是不断提升电子招标服务质量。

 

 浅谈建设与运营第三方  交易平台的体会与建议

朱建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工作顾问、北京国信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总裁

2015年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由此可见,由“传统线下手工”为主的招标投标方式向“电子化、专业化、网络化的线上智能化”为主的招标投标方式转变,已是政策要求和市场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信创新公司于2011年1月推出阳光易购电子招标与采购第三方服务平台,主要实现法定招标交易与小额采购管理的全流程电子化功能,作为招投标行业首家实现“交易平台市场化”的第三方市场主体,在持续五年多的建设与运营过程中,阳光易购平台经历了大量招标项目的真实检验,多次受到各招投标主体方的好评。

结合阳光易购平台的运营情况,我们认为影响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市场化推广的主要问题包括:电子招投标制度宣传贯彻和能力建设问题,电子招投标配套制度与政策完善问题以及公共服务体系的标准规范建设(如文档格式标准化问题;投标人多CA互认问题;评标专家抽取服务问题)等问题。

加快建设与推广第三方交易平台市场化的几点建议:一是补充完善或修改相关招投标法律法规,加大对电子招投标情况下的政策优惠措施。二是加大对电子招投标系统强制执行的力度,避免因人为因素阻碍交易过程的电子化。三是行业相关部门需要推动解决招标项目中电子文档的审计保障、专家电子签名等问题。四是在电子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细化并制定具体的行业标准规范。五是明确第三方交易平台的“裁判员”角色,以解决交易双方与第三方运营机构之间的责任界定问题。

 

借力“互联网+”加速推进电子招投标

吴树贵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投标工作顾问、必联(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国务院7月1日发文就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提出了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按照市场化、专业化方向,大力推广电子招标投标”。这个指导意见,客观上肯定了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国家部委和中招协长期以来推进电子招投标的方向,也肯定了他们带领招投标从业机构为此所做的不懈努力。

电子招投标就是“互联网+”招投标,本质还是招投标。利用互联网不仅可以让招投标在公平、公正、公开方面更加名副其实,也可以让我们招标代理服务更细致、更便捷、更高效。

电子招投标是从招投标业务的信息化演进而来的,全流程电子化也是招投标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需求。信息化可以帮助企业积累数据资源,全流程电子化可以提升工作效率。“互联网+”的提出,说明信息技术的发展已经到了数据技术的阶段,即从IT到DT。招投标从业机构不仅要重视数据的积累,更要注重数据资源的寻源、整合和利用。要做到这一点,“互联网+”招投标是必由之路。当然,从信息化到“互联网+”,不仅是业务主体在业务形态上的转型升级,还需要在经营管理理念上实现蜕变升华。

信息共享和流程规范,是电子招投标最基本的两大诉求。但是在“互联网+”的背景之下,仅仅满足这两大诉求显然不够。筹划和建设中的三大平台合成一个体系,各司其职、缺一不可。在“互联网+”的背景之下,我们在建设中更要注重它们的网络化水平和平台化的功能,使得三大平台构成的体系符合“互联网+”的基本特质,即“跨界融合,连接一切”。除了流程规范,更主要的是信息共享、资源共享,通过资源共享从而达到资源的优化配置。其次还要关注平台的“用户体验”。例如,招投标流程,我们对共性的认知远胜于对个性的关注。再如,电子交易平台的使用,“别扭”就不是好的用户体验。因此,市场化和专业化,是提升和保障良好用户体验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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