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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十招标采购发展论坛主旨发言

2024-04-30 来源:2015年第8期


携手共治  创新发展

刘卫军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为落实《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有关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应通过检测认证的要求,今年年初以来,国家认监委就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研究制定《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管理办法》。该《办法》的颁布将标志着合格评定全面助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规范建设运营的序幕拉开,也是认证认可体系在“互联网+”带动新业态发展大趋势下的一次重要尝试。

首先,认证认可将为“互联网+”时代“传递信任、服务发展”

“互联网+”时代,结合新时代发展的需要,国家认监委已从信息安全保障的角度,推出了信息安全产品认证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制度;从服务新行业新业态发展方面,推出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认证和电商服务认证等制度。电子招标投标检测认证也成了当前的重点工作之一。

其次,国家认监委愿同各部委联手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高质高效运作“提供支撑、保驾护航”

在认证认可部际联席会议机制的有效运行下,国家认监委与各行业管理部门合作推动了多项认证制度的开展。目前,国家认监委结合工业技术与信息技术的融合,正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建立实施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制度的建立,将逐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活动;通过科学、有效的认证检测工作实施,为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持续符合相关要求、确保互联互通、透明合规提供符合性评价服务;协助“互联网+”招标采购的推进,为招投标工作公正公平、科学透明、可持续发展共同努力。

第三,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检测认证评价活动“重点内容和实施程序”

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认证活动是由第三方机构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是否符合行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评价,包括系统检测、系统试运行、文件及现场审查等重要环节。

第四,“共同治理、后续监管”是电子招投标系统检测认证有效性的重要保证

确保认证活动的公正合规和认证结果的持续有效是认证制度能够持续发展的根本动力,而“共同治理、后续监管”就是确保认证有效性的有力保障。

 

营造制度环境  创新监管方式

宋志明  

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副司长 

 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我们结合行业特点突出做好“三抓三促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是抓制度建设,促进环境优化。近年来,我们先后颁布实施了《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通信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及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并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二是抓信息化推进,促进效率提升。积极探索通过信息化的手段,逐步减少使用纸质载体的监督管理方式,以行政监督的无纸化推动招标投标全流程的电子化。我部建立了“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实时在线监督,并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关键环节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三是抓监督检查,促进制度落实。通过深入细致检查,我们客观总结行业招投标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有力地促进了相关规定的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业和通信业电子招标工作将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加强协作和配合,形成电子招标工作合力。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我们将积极主动加强与招投标工作管理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沟通协调,切实做好统筹规划与分步分类实施相结合;积极支持有关协会为电子招投标提供服务、引导市场主体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招投标活动,切实做到政府引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工作规则和优化管理流程,切实做到提高效率与确保安全相结合。

第二,加强平台建设和运用,促进电子招标工作深入推进。鼓励各交易主体有序建设满足采购需求的交易平台,实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立足公益服务的定位,按照“政府主导、共建共享”的原则建设公共服务平台,满足交易平台之间信息交换、资源共享,确保公共服务的及时、全面和可持续;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要求建设行政监督平台,明确监管事项、监管流程和监管要求,实现监管部门在线监督电子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加强宣贯培训,提升电子招标工作整体水平。通过举办招投标培训班或培训会,分类组织工业和通信业领域招投标从业者进行专门培训或者结合有关招标投标业务进行培训。加强行业评标专家库建设和管理,定期组织评标专家进行专题研讨,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监督管理人员在线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培训和管理,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监管行为。


切实发挥“互联网+”作用,全面推动公路工程招标投标的发展

张德华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副局长 

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积极联合相关部委推动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同时,结合公路建设行业实际,以制度创新、平台运行、专家管理等为重点,全面推进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

一是推进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创新。目前,正在修订《公路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明确提出“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同时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管职能,推行“五公开”,即全面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中标候选人关键信息、评标信息、投诉处理决定、不良行为信息”。

二是发挥信用信息和平台的支撑引导作用。近年来,不断优化拓展信用平台功能、升级完善从业企业数据结构、严格规范从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录入工作、加大不良行为记录公开力度、推动部省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目前,我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用户已涵盖全国31个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为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加强评标专家监督管理工作。2011年,我部公路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评标专家库已全面纳入信用信息平台统一管理,实现了评标专家即时更新个人信息、专家随机匿名抽取、自动回避、自动短信通知、专家业主匿名互评等功能。近期,我部按照统一分类标准整合原公路设计、施工、监理评标专家库,组建国家公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综合评标专家库。

四是鼓励先行先试,探索经验。江西、山东、江苏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公路建设领域率先示范,积极探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为全行业推行电子招标积累了宝贵经验。

五是强化动态监督管理。一要充分依托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实现对招标投标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事项的监督管理,以及对电子招标投标的全过程监管、系统性监管。二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充分利用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网络化优势,扩展信息公开范围,实现对“五公开”在内的重要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三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利用部门网站、监管平台、信息平台、来信来访等渠道主动接受行业和社会监督。

 

积极探索  有序推进  做好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闫九球  

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副司长 

 近年来,水利部把电子招标投标作为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坚持高位推动。在配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部多次进行专题研究,明确了全面加快推进电子招标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在工作步骤上,根据水利行业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工作重点上,明确把各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平台建设作为重点,同时鼓励社会法人组织结合水利工程特点建设交易平台;在工作开展上,要求电子招标工作与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交易、强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等工作同步推进;在制度建设上,要求结合电子招标特点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全面的梳理和修订。

二是注重典型引导,开展先行先试。按照统筹推进、试点先行的原则,我部鼓励并大力引导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先行先试,并选取了基础条件较好的江苏、福建等省率先开展电子招标投标的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进展。我部积极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作用,组织了全国性的现场推进会,引导各地学习经验,推进电子招标工作。

三是注重资源整合,构建诚信体系。我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颁布了行业统一规范的信用信息标准,建立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了全国各级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不断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积极开展建设项目信息和市场主体信息发布工作,努力实现信用档案的全覆盖和电子化存储。大力推进信用信息的应用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加快实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将市场主体信用状况与招标投标等活动挂钩,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

 

大力推进电子化采购   促进国企采购管理水平再提升

林庆苗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局副局长 

两年来,国资委指导中央企业积极配合国家电子招标建设工作,同时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自2012年3月起,国资委在中央企业开展了管理提升活动,采购管理就是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国资委将其列为管理提升的第一个重点提升领域,由企业改革局具体负责组织落实,积极推进。目前,各中央企业采购管理总体水平明显提升,以集中采购为特征的采购管理体制在各中央企业初步建立,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取得较大进步,也为“保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中央企业实施电子化采购具有重要意义:电子化采购是实现采购管理变革的重要措施;电子化采购是先进企业采购管理的方向;电子化招标采购是企业提升自身采购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

国资委在下一阶段将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配合有关部委继续做好电子招标工作的顶层设计。电子招标工作涉及国家多个部委,关系到社会的各行各业,是对社会采购秩序的重塑,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推动国有企业电子化采购工作,需要管理层尤其是企业领导班子坚定信心,深度介入和强力推进。国资委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子招标的推广、总结和完善工作,重点做好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电子招标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协调,督促企业不断提升电子化采购管理水平。

二是推进中央企业开展电子招标工作。国资委在今年6月起在中央企业开展采购管理提升对标工作,并印发《采购管理专项提升对标指标》,对重要方面制订了量化指标,同时对电子招标工作的进度、比例、标准也都设置了量化指标。下一步,国资委还要以开办讲习班、对标评估等多种手段指导各中央企业做好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建设,优化流程、规范程序、专业运营、统一标准,实现与内部信息管理系统和外部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对接并交换信息,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确保交易安全,促进公平有序竞争。

三是指导中央企业加强电子招标交易平台与国家公共服务平台的沟通配合,促进招标投标行业转型升级和市场规范化发展。

 

世界银行在采购电子化方面的工作介绍

郭小薇  

世界银行中国和蒙古局高级采购专家  

世界银行目前在做重大的改革,包括采购,相关的采购政策可能会有很大调整,包括采购指南都会做一些改版。随着电子化的发展和推广,通过平台可以获得公共采购大数据并进行分析,为今后的改革提供帮助,不仅从公共政府立规的角度,而且从程序上、透明度上,都将极大地促进政府采购。

世行现在跟多边发展银行一起,共同做了很多的工作:一是支持借款国建立自己的电子化采购系统;二是制定E—GP功能指标;三是通过世行门户网站提供相关信息;四是世行在2009年11月制定了世行/多边发展银行对E—Tendering在项目中实施的要求,包括土建货物、咨询和非咨询服务合同的采购;五是支持各成员国的采购电子化。

世行阶段性的电子化工作主要有:咨询服务采购电子化系统(EConsultant系统,2004年6月启动);电子化授标系统eNOL的使用;采购过程跟踪及数据交换系统—STEP系统的设计和建立。

现在做的是STEP系统,该系统于2015年4月29日启动。这个系统是一个在线系统,它能帮助借款方和世行计划和监测世行项目的采购活动;同时记录所有与采购活动相关的数据,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加速采购过程,并改善采购中的可信度和透明度,期望得到更好、更快的采购结果,使之服务于项目的发展目标。

我们认为,第一,采购电子化是一个发展趋势,也是必然的趋势,因为其透明有效,也是大数据的要求。第二,法律法规的健全,还有分阶段的实施也是很重要的。第三,电子化的进程中间还需要有其他的配套手段,如用户手册等。

 

首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试点单位名单公布

平庆忠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关于扎实开展国家电子招标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的复函》的要求,经公开申报并按《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工作方案》的程序和标准确定首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名单(详细名单参见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站):

第一类:首批中央企业所属交易平台试点名单(10家)

第二类:首批交易中心所属交易平台试点名单(11家)

第三类:首批招标代理机构和第三方交易平台试点名单(22家)

有关部门要求各试点单位应按照《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关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试点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意见,按期完成各项试点任务,为实现“互联网+”招标采购规划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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