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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助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

2024-05-07 来源:2014年第9期


作者: 南京招标投标协会会长 吴强

公共资源交易实行这一重大改革举措,除了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推进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外,更主要的是以市场化改革为取向,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精神。

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实质是指市场开放,公共资源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依靠市场的客观力量,在完善的市场体系中合理有序自由流动,最终提高公共资源的配置效率。当下,许多地方把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同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或把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视作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其实这都失之偏颇。

目前全国已成立的约4000个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各自的市场交易规则不一。此外,有的交易市场阻碍或者排斥其他市场主体进入市场交易,有的交易市场干预市场主体行为甚至直接侵犯市场主体权利,有的交易市场或取代行政监管或取代社会中介机构。以上种种,显然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大相径庭。

同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以及必要场所构成,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的综合服务系统。”它只是公共资源交易的工具,或说是方式之一,和公共资源交易能否市场化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在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中,倘若有的设置市场壁垒或行政壁垒、技术壁垒,有的实行行业保护或地方保护、部门保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也不能得予实现。

深刻理解整合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改革之举,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就是由“政府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要统一市场准入、统一交易范围、统一交易制度、统一交易流程、统一评判标准、统一监管尺度、统一服务规范,构筑全国范围统一规范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体系;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就是要尊重市场主体,允许市场主体和第三方建立交易平台,切断行政无端干预的路径。因此,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担负的历史使命应是助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为公共资源交易实现市场化提供保障。其根本要求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去行政化。

市场壁垒、行政保护是阻碍全国统一市场建成的元凶。行政管理学告诉我们,政府也是“经济人”。当前反腐败的严峻形势也提示我们,权力寻租远比企业趋利性的危害大得多。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去行政化,就是保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开放性、透明化,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定位在区域性的公共资源交易枢纽。核心是在制度规则上必须遵守上位法,一是防止各级行政机关以公共资源的特殊性为由,在平台中增设审批、备案事项,镶入地方利益或部门利益。二是防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事不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三是平台中的必要场所(即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得设置任何无法可依的,阻碍或排斥市场主体入场交易的附加条件。四是防止各种行政权力包括这样那样的变相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正常交易行为。这是消除市场壁垒、行政保护的四条底线,也是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化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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