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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砥砺 锐意进取 ——我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发展回顾

2024-04-20

风雨砥砺  锐意进取

——我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发展回顾

 

吴树贵   孙荣青     张   晶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该法于2000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20年。在此期间,我国的招标投标事业得到了全面而迅速的发展,法制建设逐步深化,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市场活动愈加规范,电子化程度日益提高。尤其近几年,“‘互联网+’招标采购”被全行业积极践行,电子招标投标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搭载互联网引擎的招标投标,已不仅仅是一种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资源配置方式和提高项目投资效益、预防腐败发生的手段,更是推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强大动力,是助推各经济领域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新时期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发轫于20世纪80年代,是现有招标业务类别中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的业务分支。在《招标投标法》施行后,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率先于2000年10月8日颁布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外经贸部2000年第七号令),并于同年11月1日起施行。因此,从业务发展上来说,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是紧跟《招标投标法》步伐,亲历了我国招标投标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全部历程。在此后的20年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在制度建设、管理创新和平台建设运营等方面也始终走在招标投标行业的前列。

一、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制度建设

1985年,国务院颁布《在全国开展机电设备招标投标的通知》,标志着我国机电产品招标投标制度开始建立。1999年,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颁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管理办法》和《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并从2001年4月起对招标机构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国际招标的制度建设和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为适应政策环境的新形势和业务需求的新变化,保持业务健康平稳发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在施行过程中历经了两次修改和完善,分别是“商务部2004年第13号令”和“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同时,为应对复杂的业务操作流程,更好履行行政监督职能,自2001年起,业务主管部门还先后制定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标结果公示及质疑投诉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评审专家聘用管理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评审专家网上随机抽取办法》《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机构资格审定办法》《进一步规范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规定》《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设备招标采购活动的有关规定》《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综合评价法实施规范(试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业务管理规定,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各个环节的业务实施和监督管理做出了明确要求,形成了比较健全的业务保障法律体系。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法制化、制度化程度不断提高,市场运行更加规范有序。

随着电子招标投标的迅速开展和“互联网+”的深入融合,招标投标行业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招标的制度建设和作业方式也迎来了新的课题。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务院有关部门2018年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要点》部署,商务部正在制定《机电产品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对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电子开标、投标、评标及法律责任和行政监督做出具体规定,为推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全过程电子化提供制度保障。

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的管理创新

1.开辟了我国行业招标网络化管理的先河

2001年,为适应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以及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以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国有企业国际竞争力为目标,委托北京必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必联公司”)开发建设运营中国国际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在线管理全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业务,这种跨地区、跨行业的网络作业和管理模式,开辟了我国行业招标网络化管理的先河。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的这一创举,既是信息技术对传统业务领域的革新,也是政府管理及服务职能的创新实践,得到了国际金融组织和国内外企业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在行业内树立了业务发展和行政监督的典范。

2.率先取消招标代理资质审批,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商务部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于2013年取消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审批项。从近几年的发展来看,取消国际招标代理资质的管理新规成效显著,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提升了中小民营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水平。截至2018年末,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新注册数量为1560家,占国际招标代理机构总数的87.74%。自2014年起,新注册机构共新建招标项目18085个,完成招标中标金额累计达133.52亿美元。

3.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国际招标监督管理

伴随着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资质的取消,商务部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方面,逐步缩减业务流程中需要备案、检查的节点,缩短检查时限,为业务进程提速;另一方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从招标代理机构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管理。通过放、管结合,不断提高行政监督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

2017年1月1日起,《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6年第5号令)正式施行,这是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历史上针对招标代理机构最为全面、系统的一项管理办法,不仅规定了招标代理机构注册办法和代理行为规范,还规定了业务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信用监督管理及行政监督管理的具体细则,明确了主体责任。两年多来,业务主管部门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实际抽查了招标代理机构358家,抽查项目708个,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抽查结果及时上传中国国际招标网发布,既满足了经济主体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也对招标代理机构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平台建设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平台是业内最早建设的全国性专业招标投标业务平台,其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以信息技术革新传统业务操作模式的初创期。2001年5月,中国国际招标网开始试运营,同年9月28日,网站正式运营,机电产品国际竞争性招标(ICB)项目管理平台同期上线运行。这个阶段的平台实现了传统业务的网络化运行,整合了招标业务的信息发布、项目操作和项目管理三种职能,在构建统一的招标投标市场体系、保证招标投标信息对称和时效性、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业务操作、提高政府部门服务能力和水平、提升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科学性等方面都做出了较大贡献,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全面进入了以信息技术落实法律法规的信息化时代。

第二阶段是依托互联网技术试水电子招标投标的探索期。2007年6月,必联公司完成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设计和开发,平台支持从立项到开标流程节点的在线操作。同年8月,必联公司与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国富安公司举行签约仪式,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引进CA认证服务,以数字技术保障电子招标投标的业务安全,时任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出席签约仪式并做重要讲话,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有关司局领导和行业协会领导、招投标主体代表出席签约仪式。同年9月,部分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开始申请项目试用。囿于当时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对在线业务实施起到足够支撑,平台没有实现全流程电子化,在线招标投标部分也没有得到广泛推行。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对电子招标投标业务模式的开创性尝试,是对招标投标业务未来发展趋势的有益探索,对推动我国电子招标投标事业的发展及电子招标投标法制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也由此进入了网络化发展的快车道。

第三阶段是依法践行电子招标投标和“互联网+”招标采购的快速发展期。2012年,“互联网+”理念被首次提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正酝酿出台,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平台的第二次改版也在紧张有序地进行。2013年2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正式出台,并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的实施为建立公平公正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市场秩序提供了法律和技术保障,我国电子招标投标开始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为符合《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根据功能的不同,分为交易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行政监督平台”的要求,2014年,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平台完成了政务、商务一体化的平台切分工作:电子商务部分移至必联公司旗下的必联网(www.ebnew.com,即必联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作为独立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第三方电子交易平台;中国国际招标网改造为带有公共服务职能的行政监督平台。两个平台(网站)既物理分离,又互联互通,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环境。按照《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必联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通过了国家权威部门认证,满足法规对电子交易平台的各项要求,包括与行政监督平台和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实时交互。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平台的电子招标投标改造,既以互联网技术保证了各业务角色的高效协同,提升了业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程度,也进一步提高了行政监督的公开性和透明性,增强了行政监督效力。

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的运营成果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在线运行18年,为77个行政监督部门、1778家招标机构以及超过 4.36 万家采购单位、11.0 万家投标企业提供服务,拥有在库评审专家2.6万名,运营成果令人瞩目。据统计,2002年至2018年,我国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年项目数量由5033个增长到24493个,增长386.65%;年委托金额由59.03亿美元增长到530.54亿美元,增长798.76%;年中标金额由52.39亿美元增长到455.99亿美元,增长770.38%;项目平均节资率达15.54%(见图1)。此外,得益于管理上的不断创新和信息技术的深入应用,国际招标业务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还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首先,业务领域得到有效扩展和延伸。实行平台化运营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稳定增长,影响力日益提高,业务范围所也有扩大。2001年,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发布通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运行;2002年,财政部、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发布通知,利用外国贷款项目的对外采购项目开始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运行;200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通知,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的设备招标采购项目开始在中国国际招标网运行。在“商务部2014年第1号令”施行后,为了提高采购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越来越多的非依法必招项目开始采用国际招标的方式进行,几年来,在线运行非依法必招项目6030个,累计中标金额111.13亿美元,节资率达12.22%。

其次,国内产品制造商的竞争力显著增强。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为我国企业融入国际市场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随着国际招标的深入发展,我国企业的竞争意识显著提高,国际化视野日益开阔。从近几年的交易数据看,国内产品的中标金额已跃居国际招标首位,企业竞争力大大增强。2002年,我国产品的中标金额约为4.81亿美元,位列中标制造商国别排名第四名,占比9.19%,约为第一名日本的1/3、第二名德国的2/5。2018年,我国产品的中标金额超过137亿美元,位列中标制造商国别排名第一位,占比30.07%,是第二名日本的1.84倍,是第三名德国的2.35倍(见图2)。

第三,建立了国际招标大数据基础数据库。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平台18年的在线运营,积累了大量的优质用户资源和交易过程数据,建立了完整的国际招标基础数据库体系,形成了国内唯一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市场指数,不仅可以为各经济主体提供查询服务、行情报告和数据统计,还能为政府出台各项政策法规提供数据依据,帮助行政管理部门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同时,也能为招标投标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不可或缺的原始数据资源。

  第四,18年风雨砥砺,18年锐意进取。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业务主管部门始终围绕《招标投标法》这一行动指南,不断创新招标业务管理模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传统业务革新,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当前,招标投标行业正处于落实《“互联网+”招标采购行动方案(2017-2019年)》(发改法规〔2017〕357号)的关键时期,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将一如既往以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为准绳,顺应新趋势,秉承新理念,应用新技术,继续在制度完善、管理创新和平台布局等方面积极推动行业电子招标投标的规范发展和广泛施行,努力开创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及我国招标投标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作者单位:中国国际招标网   必联(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文章来源:《招标采购管理》杂志2019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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