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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改革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中的实践

2024-04-25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18年第2期

作者: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乔赞


编者按: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济宁市将“放管服”要求践行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全流程工作中,依托“互联网+”、大数据应用和不断完善的制度规则建设,进一步简化优化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升级再造服务流程,以采购方式的创新构建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不断提升监管服务水平,达到了“放管”结合、提高交易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坚持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勇气持续推进。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63号文印发以来,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紧扣时间节点,始终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精神贯穿平台整合工作之中,全面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

一、将“放管服”精神贯穿于平台整合工作中,全面推进高效规范平台建设

一是坚持“应进必进”原则,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部进场交易。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开展较早,相对成熟,运行机制也较为完善,所有县市区均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的领导机构和具体办事机构,建立了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形成了上下统一、规范有序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目前,城市规划区内(包括任城区、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集体)产权交易、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医疗器械医用耗材采购以及司法机关罚没财物、国有房屋租赁权、公务用车、城区路桥冠名权拍卖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已全部进入市级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二是结合“四统一”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高效规范平台建设。国务院和山东省政府关于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有关文件下发后,济宁市积极开展了以“统一交易规则制度、统一电子化交易系统、统一交易信息发布、统一专家抽取”为主要内容的市县两级业务规范统一工作。制定出台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管理规程》,对市、县两级业务规程进行了规范统一;各县(市、区)统一使用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现了市、县两级电子交易系统一体运行;整合建立了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横向涵盖所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纵向贯通县市区子网站,实现了交易信息的统一发布;各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统一在有关省级行政监管部门组建的评标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并按要求设置相关评标专家随机抽取系统。

三是建立相互监督制衡的工作机制,努力提升监管服务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计委、市国土资源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进驻中心设立窗口,依法受理招标采购申请,对本行业交易活动进行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中心承担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上述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手续及招标采购文件中的程序性条款进行再审查把关,对交易项目开标、评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接受质疑投诉并转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这种中心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相互制约、相互协作的体制既形成了工作合力,又在整个交易活动中增设了一道“防火墙”,增加了一双监督的“眼睛”,从体制机制上有效遏制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通过升级再造、简化优化服务流程,加强主动性服务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平台服务水平

一是升级再造、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服务指南。结合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对申请人办理公共服务事项过程中需提交的各类证明及盖章材料进行了清理规范。对某些环节,探索采用OA系统、交易系统网上办理,努力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进一步简化统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程序,供应商无须多地重复注册,实现了全市范围内“一处注册、处处可用”。

二是建立项目标前对接制度,全力全速服务重点项目。建立项目标前对接制度,对列入城建重点项目实施计划的项目,与有关部门提前对接,到项目单位了解项目进度,介绍招标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配合项目单位做好招标采购工作。实行招标前期手续合理容缺受理,对前期手续不全的项目,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或依据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招标人即可进入中心组织招标活动。实行“全天候、零时限”服务制度,根据项目需求,在符合法定时限要求的前提下,周末、节假日均正常安排开评标活动。

三是征求主体意见,提升服务效能。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回访”制度,对产品使用情况、项目履约情况、下一步采购建议等内容广泛征求相关采购人的意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及第三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设立“群众意见箱”,建立“机关开放日”和“群众监督员”制度,定期参加“政风行风”广播上线节目,倾听群众心声,召开各方交易主体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和优化服务。

四是推行标准化一线服务制度,努力提升机关作风建设。在工作中,推行十字文明用语,实行“三个一样”、“四个不让”和“五心”服务,严格落实AB角补位、首问负责、限时办结、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公开做出“一般性服务事项一次办结,涉及法律法规的服务事项最多二次办结”的服务承诺;坚持班子成员带班巡查和定期接访制度,不断加强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受理工作,努力营造“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事好办”的工作氛围。

三、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不断壮大提升平台服务功能

一是运用互联网思维构建全程网络运行平台,强力提升平台服务水平。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电子化交易系统,研发启用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国土出让、产权交易、医疗器械耗材采购等电子运行系统,建立了投标企业信息库,实现了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公示和市县两级互通互联、资源共享,形成了全市一体化的交易网络。为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提高交易效率、促进公平公正,不断对电子化网络交易运行平台进行完善,相继开发了远程视频评审系统、运行建设工程技术标暗标错位评标系统、评标专家自助评标系统、土地出让预申请运行模块、竞争性谈判与询价全程网上评审系统、网上资格预审活动评审系统,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方便交易主体、规范投标评标行为,遏制人为因素干扰。

二是研发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加强对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统计分析、综合利用。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手段,将信息技术、数据挖掘技术与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深度融合,研发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实现项目交易数据分区域、分类型统计,投标企业报名次数统计,实现建设工程中标价平方米造价、招标控制价平方米造价、项目节资率、成交单位交易数据、主要材料(钢材、水泥、混凝土等)中标均价等经济指标分析,不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统计分析、综合利用,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支撑。

四、完善交易规则制度,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

一是统一交易规则制度,促进交易流程标准化。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办事规程,方便交易各方办理公共资源交易各项业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中心出台了《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管理规程》。各县(市、区)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制定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国土网上挂牌电子化交易规则及各类业务操作指南,统一电子交易业务流程,使交易业务操作更加规范和标准,实现了市、县(市、区)电子化交易业务流程的统一。同时,各县(市、区)对本级平台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清理,执行全市统一的平台管理制度,包括交易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投标人(供应商)网上注册制度、进场交易登记制度、专家抽取管理制度、开标室管理制度、评标室管理制度、开评标纪律、保证金收退管理制度、投诉质疑受理制度、样品管理制度等,切实规范了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和管理。

二是制定完善标准化交易文件范本,提高招标文件编制效率和质量。招标采购文件作为招标采购活动的基础,对招标采购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作用,为规范招标采购人对招标采购文件的制作,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电子招投标工作的快速推进和通过现场监督、投诉处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了建设工程招标、网上竞价交易、医疗器械采购、土地整理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文件范本。通过一系列标准化范本的制定,固化电子化交易流程条款,保障了电子化交易工作的顺利推进,显著提高了交易文件的编制效率和质量。同时,根据交易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完善交易文件范本,优化改进评标基准值的计算规则,引入随机系数,制定了二次平均法、综合平均法等计算规则,增强了评标基准值的科学性和随机性,有效遏制了围标串标现象,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是优化评审程序,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和效率。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将过去的技术标暗标详审、其他技术标及资信标详审、商务报价详审“两段三审法”优化升级为商务报价初审、技术标暗标详审、其他技术标及资信标详审、商务报价详审“三段四审法”。该方法的实施,有利于选择技术实力较强的投标人中标,增加了投标人围标串标的难度,提高了评审效率。同时,相比改进之前的方法,该方法更有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不平衡、不合理报价。将极高或极低的“极端报价”首先剔除在外,既“放”手市场充分竞争,又通过创新措施,“管”住市场失灵的现象,真正体现了“放管”结合,提高了交易质量和效率。

五、创新采购方式,构建高效便捷服务平台

在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政府采购涉及面最广,交易最为频繁,但也因价格高、周期长、程序烦琐的问题长期以来饱受非议。对此,中心积极探索实践,创新交易方式,使交易效率显著提高、交易成本明显降低、交易秩序有效规范。

一是推行通用类商品定点商城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94家定点商家,将办公家具、办公耗材、办公自动化设备、空调等4大类52个品目的通用类商品纳入定点商城采购范围,部门单位可登录网上或到定点商场实地挑选商品,选中后,将该商品型号输入电脑,电脑系统自动向所有定点商场供应商发出采购需求,供应商在24小时内报价,系统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定点商城采购模式的创新彻底解决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一标一采”的传统方式弊端,简化了采购程序,提高了采购效率。

二是启用小额工程服务项目定点采购系统。针对小额工程服务项目面广量大的实际,中心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建立了11类定点供应商库,对招标采购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服务项目实行网上定点采购。招标采购人在网上可直接操作,系统采取最低价中标原则自动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是创新询价采购评审方式。结合询价采购最低价成交和网络操作便捷高效的特点,研发了询价采购全程评审软件。供应商从网上提交报价文件,在网上完成交易,不再需要到中心现场办理;评审专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客户端,项目论证评审、评审报告提交、评审报酬发放等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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