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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

2024-04-25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16年第4期

作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德华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是推进平台整合之要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政策法规性强,尤其还涉及一些部门、一些地方的切身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从目前湖北省推进平台整合的情况来看,虽然历经9年多的探索实践,建立了“一委一办(局)一中心”的湖北模式,但依然还面临很多矛盾和问题。比如,在机构和场所整合方面,因为历史的原因和现实的因素,省级层面上,政府采购中心和产权交易中心还自成体系;市州、县市层面上,有的地方整合彻底一些,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四大类别都如数实现了化学整合,甚至还向法院诉讼和罚没资产、排污权、林权和农村产权等领域拓展,但有的地方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还不平衡。

比如,按照《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国办发〔2015〕63号文)要求,县市交易中心要整合为市州的分支机构,由于受本级财政的制约,就面临着两大瓶颈:一是各市州、县市交易中心的机构性质差异大,不容易整合起来。二是县市交易中心改革为市州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后,县市综合监管机构的职责将难以落地,容易造成“两张皮”。有的同志忧虑,县市交易中心改革为市州交易中心的分支机构后,工作权限以及协调和配合方面不好调整,工作不容易开展,造成新的职责和职能上的不明确,可能出现一些交叉重叠,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等问题。其实,这些疑虑都是思想认识层面上的问题,还是思想解放不够,习惯于穿新鞋走老路。

如果我们很多领导同志、上级机关的思想认识还停留于部门、行业的视角,不能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那么,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建立统一就只能是一纸空文,空中楼阁。因此,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首要任务是各级党委政府、各级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真正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才能坚决落实李克强总理“平台之外无交易”的要求,才能如期按照国务院制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力推进,才能确保今年6月底前完成以四大板块为基础的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

二、建立健全统一制度体系是推进平台整合之根

完善的制度体系是推进平台整合的根本。这些年,特别是国办发〔2015〕63号文件下发后,各地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建章立制为基础推进交易平台的整合,初步建立了一套可行管用的制度、办法和措施。从我省的运行情况来看,建立健全统一制度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也是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核心要素和关键所在。个人认为,建立健全统一制度体系至少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是顶层设计方面。经过这些年的先行先试,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上,呈现出了“湖北模式”、“四川模式”、“合肥模式”等。但是,无论什么模式,都只是局部的探索实践,建议国家层面尽快出台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办法和规章,明确交易服务管理的职责任务和职能分工,明确进场交易范围等,推动公共资源规范化管理。

二是行业和主管部门的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制订方面。近几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各行业和主管部门在推进各自领域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方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实施细则,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但从现实的情况看,依然存在着严重的部门分割、行业垄断、地区封锁和保护壁垒,制约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建立统一。比如,《招标投标法》至今已施行16年,这16年我国政治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条款早已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有的条款甚至与当今的改革相悖。因此,建议尽快修订《招标投标法》。还比如,《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应该说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但行业色彩浓厚,利益保护明显,与《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一些冲突和不一致的地方,有的章节也违背了改革的初衷。因此,建议凡是行业和主管部门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都应该先行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的意见后,再提交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进行讨论,最后颁布实施,尽可能在全国上下形成统一的步调、一致的规则和相同的标准。

三是各级交易平台的服务管理细则、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方面。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共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0多个,各类交易中心经过不断地总结实践,形成了各自特色的服务管理办法、基本操作规程和运行工作流程,为各方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廉洁的交易环境,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因为受进场交易类别、交易场所规模、硬件基础设施、软件成熟程度、诚信体系建设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还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有的地方甚至还存在一些“土办法”、“高门槛”,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整合建立统一。因此,建议建立区域性的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操作流程和规范要求,为互联互通提供条件,待条件成熟时,再向全省或者全国推广。

三、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是推进平台整合之源

当下,全国各地都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要推进“4+X”整合范围,以及制度规则、信息共享、专家资源、服务平台“4个统一”的目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压力巨大。必须依靠强大的科技支撑来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互联网+”的优势,才能在2017年6月底前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基本实现交易全过程信息化。

这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我省充分依托科技支撑,经过几年的开发建设,基本搭建了“一网三平台”的架构,即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平台三大平台组成的一个立体网络。也就是说三大平台是一网的基础,不可或缺。

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省级各类公共资源依托“互联网+”开展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载体,是内核。目前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子系统和辅助系统的大体建设基本完成,运行稳定,正在进行持续改进和完善中。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是全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数据汇集中心、数据交换中心,也是数据统计分析中心,是枢纽。同时,还是全省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的集中展示中心和数据储备中心。目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一期的开发建设已在2月份正式上线,并实现了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部分市州交易中心的交易信息的实时推送,二期开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平台是全省各级公共资源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实时在线监督的阵地,是扫描仪。目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平台正在进行可行性研究,年内完成开发建设,并正式上线试运行。上线后与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和交换。

四、积极探索改革创新是推进平台整合之魂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政府行政效率、提升监管服务水平的一件大事。9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经过积极探索和改革创新,应该说是殚精竭虑,砥砺前行,硕果累累。

2006年,为有效解决监管分散、职责不清、同体监督、封闭运行等矛盾和问题,省政府率先在全国成立了以发展改革、监察、交通、水利等16个省直部门为成员的招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招投标工作的宏观管理、统一规划和指导协调。同时,成立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作为管委会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全省招投标综合监管工作。2007年,《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6号)出台,明确综合监管主要以交易平台为载体,对招投标进场交易实行过程监督。经过多年实践,逐步形成了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体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招投标综合监管“湖北模式”。2012年,按照中央的统一布置,我省又率先在全国实现了由招投标领域向公共资源交易的华丽转身,建立了省市县三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综合监管机构。仅2015年,全省各级进场交易项目总额超过5000亿元,同比稳中有升,项目总数超过2.5万个,同比增长20%以上,集中进场交易规模继续位居全国前列、中部地区首位。其中,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场交易项目1163个,交易金额900多亿元;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网上药品采购143亿元,同比增长近2倍,提前实现“过百亿”目标;完成省级矿业权出让项目2个,成交金额1473万元,增资8.5%。

特别是历时8年的艰苦努力,《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出台,并于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首部由省级人大单独就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工作颁布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省综合监督管理体制改革正式步入“有法可依”的法治化轨道。当然,很多兄弟省市也出台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合肥市出台了《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昆明市出台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受到了各界的充分肯定。2015年10月30日,李克强总理视察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给予了高度评价,也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回首过去,我们无限感慨。憧憬未来,我们豪情满怀。坦率地说,我们的探索创新才刚刚起步,所有的努力都只是万里长征迈出了第一步。诸如“4+X”的公共资源整合中的范围如何拓展和延伸?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和管理的制度规则体系如何加强和完善?公共资源的各类交易信息、各方主体资信、行业基本信息等如何实现汇集和共享?各类专家库的建设管理、评标专家业务素质和职业操守等如何实现动态管理和综合评价?各级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如何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提高服务效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如何强化沟通协调和加强检查指导?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如何统筹和运用,以及如何与住建、水利、交通、工商、税务、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所有这些,一方面需要中央层面搞好顶层设计,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指导,适时召开各类座谈会、研讨会和现场会,梳理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各地平台整合工作实现同频共振。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各地的创新精神,只要不违背法律法规和规定及国办发〔2015〕63号文件精神,就应该积极鼓励和支持地方因地制宜选择整合路径、整合方式,探索新型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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