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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必须正确处理四个关系

2024-04-25 来源:《招标采购管理》2014年第9期


    作者: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丁贵桥

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事关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发展完善,直接影响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的改革走向。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先后三次就整合平台的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引起了业内的积极反响和深入探讨。我感到,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须正确处理好四个关系。

一、正确处理突破立新的关系

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必须坚持先破后立,彻底打破旧有的阻碍市场发展的平台体系,积极建立规范的促进市场统一开放的平台体系。由于我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能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各部门自建内设平台、设置行业门槛,形成了项目决策、资金管理、交易执行、监督执法的封闭运行、同体监督体制,导致职责分散、交易分散、监管分散,导致各自为政、规则不一、违规干预,降低了交易的效率效益,成为限制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发展发育的主要障碍。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目的,就是解决建设标准和模式不统一、交易规则和流程不一致、监管体制和机制不顺畅等问题,形成统一规范的平台、统一开放的市场。因此,为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从源头上管住权力、管好资源,必须打破行政垄断、行业藩篱,切实将权力行为与交易行为分开,行政过程监管与交易过程监督隔离,将交易执行与决策、监督、管理脱钩,将各部门自建的各类专业平台撤销,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由政府第三方承担交易执行职能,形成权力制衡机制。同时,近年来曝光了多起央企在公共资源交易方面的问题,反映了央企平台内部交易、暗箱操作,照顾本行业企业、限制系统外企业参与竞争的现象比较严重,容易发生利益输送、贪污腐败,必须将央企的内设平台撤销,按照属地原则并入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各类公共资源项目集中交易、集中监管,进一步拓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一步激发企业竞争活力。

二、正确处理有形场所电子平台的关系

有形的交易场所和无形的电子平台都是公共资源交易的重要载体,应根据市场需要、规范秩序的实际发展完善。首先,寄希望于电子化交易平台一劳永逸地解决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所有问题既不科学,也不现实。毋庸置疑的是,电子化交易平台具有节约资源、物理阻隔的积极作用,也是交易平台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是,电子化只是交易的形式和手段。从当前电子招标投标的情况来看,标准不一、体系林立、安全漏洞频出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甚至有的软件开发企业利用技术优势从中舞弊、坐收渔利,有的平台利用电子化的隐蔽性设立技术壁垒、躲避监督管理。发展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应尽快出台相关制度,建立规范的数据标准,严格检测认证,完善网上监管措施,提高技术监管水平,确保电子系统的安全有效、科学完善。其次,电子化交易平台的建设主体仍需要深入探讨,科学决策。公共资源的特性决定了交易平台不宜市场分散建设。市场驱动势必造成交易平台重复建设、泛滥成灾,甚至是标准不一、资源浪费,而市场逐利的特性容易造成平台建设主体为营利而实施技术干预、进行利益输送。最后,有形的交易场所和无形的电子平台应当有效结合、优势互补。在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只能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在有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基础上建设、提高、完善。充分利用现有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规则体系、物资条件和技术优势,以现有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基础、以电子网络为介质、以制度统一为保障,建立一个包括信息发布网站、交易业务系统、网上开评标系统、专家管理系统、信用信息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的电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平台和电子监督平台,实现信息网上发布、项目网上交易,全程无纸化、全程公开化、全程留痕的交易模式;实现数据网上联动、过程网上监管,数据收集、分析、运用、管理一体化,过程视频监控、电子监察一体化的电子化系统。

三、正确处理行业综合的关系

目前,我国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分散在各行业主管部门。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这种分散管理、相互交叉、职责不清、监管乏力的九龙治水 监管格局,将大大落后于市场改革发展的步伐。不少省市构建了一委、一办(局)、一中心的综合监管体制,实现了权力制衡、第三方监管,使交易行为由行政主导向市场运作转变,较好地解决了行业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同体监督问题,成为业内的共识和改革的方向。综合监管是对行业主管部门实行第三方监督,对地方政府实行层级监督。综合监管机构是依法或受同级政府授权承担政府监管职能,协调、督促同级行业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主要以交易平台为载体和抓手,对交易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对进场项目条件备案和交易过程合法性进行监管,侧重于交易活动的事中环节,从宏观上解决监管空白、环节缺位、规则不一等问题,而不能取代行业监管。行业监督部门是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行业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侧重于产业政策和行业技术规范的监管,侧重于对本行业交易活动事前、事后的监管。正确处理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的关系,要坚持”“结合、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共同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四、正确处理放活管好的关系

“‘是放活,而不是放任;要管好,而不是管死。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坚持放管结合。首先,简政不等于减少服务,放权不等于放弃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载体,其公共性、公益性决定了平台应由政府主导建设、整合运行,实行相对集中管理,实现权力制衡和监督,增强公共资源交易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如果坚持市场驱动,不仅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缺位,而且市场自建平台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容易为行政权力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留下预设空间、提供便利条件。其次,放就是要将政府的权力回归本位、将企业的权力还给企业。当前,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设置市场壁垒、增设审批事项、干预企业自主权的问题。整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就是要坚持平台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定位,继续简政放权,通过顶层设计、统一规范,晒出权力清单,亮出权力家底,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激发企业的创造活力,增强市场的内生动力。最后,简政放权不是政府当甩手掌柜,而是要转变职能、有效监管。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则不一致、交易不公平、竞争不充分,比如,出现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挂靠投标、围标串标,出借资质、评审不公等问题。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必须在统一规则上下功夫,形成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市场环境;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形成 宽进严管、择优汰劣的竞争环境;在维护诚信上下功夫,形成诚信受益、失信受罚的诚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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